有一天,在平常日的下午三點,我從捷運古亭站走進淡水線的車廂。理論上是人不太多的時段,預期可以進入自在活動空間的我,突然感覺到有找不到地方落地的困擾。我只好移動身軀,不停往內鑽動,空間勉強稱得上有,只要我不太挑剔,可是有一種說不上來的靈感要我繼續往前走。我其實還想再往前移動一些,前方感覺有一面穿不過去的人牆,我停住腳步,握住拉環。車廂在地底下穿梭,噪音屬於捷運吵雜聲的極限,我瞻前顧後一番,剛剛在我身旁差一點摔倒的男子已經坐定,那一刻,有一種說不上來的反感,空氣中的味道我不喜歡,我同時感受到一種無法形容的濁氣,喉頭突然有點癢,我必須找到一個角落,咳嗽兩聲。

 

和一個人擦身而過,會聞到各種味道,如果是年紀輕的女人,那種香味可以很舒服,也可以很刺鼻,身上的味道通常反應品味,也多少反應在職業別。擦香水是一種禮節,有沒有可能,對於當事人來說,掩飾的行為之前,有一點認罪的傾向。我指的是潛意識,畢竟人有體味很正常,我們很少把味道和健康連結,我們更不曾把每個人身上的特殊味道連結到他的業力。業,來自因果,穿越時空的不論,屬於自己應當要承擔的就不斷在自己身上堆疊,我聞到的濁氣反應自飲食習慣,酗酒的人在一旁是臭還是香,大量吃肉的人在一旁是什麼樣的感受,如果我們有機會聞到重症病患身上的味道,拿掉酒精和藥味之後,還有一種很容易辨識的味道,理論上不太好聞。

 

飲食和業相關,很多人會在第一時間提出抗議,我們有必要把思考直接拉到動物被人類宰殺的那一刻,那是整個需求鏈很關鍵的部份,動物的生命畢竟終結在我們人類的手上。人類的四大天賦中有一項是「選擇的自由」,如果說動物不具備這種自由,是誰剝奪牠們的自由了?如果生物生而必須活動,自由自在的活動,人類在犯罪之後失去自由活動的自由,動物則是出生就失去享有自由的權利。如果動物和人類的基本權益平等,那些讓牠們失去基本權益的人算不算犯了「侵犯自由」的罪?把罪過直接蓋在拿屠刀的人身上,由於這是他們的工作,理論上不公平,集中養育動物的人也有責任,喜歡在餐桌上享受肉食的人也有責任 反射在到處都在吃肉的氛圍,也反射在我們身上的穢氣和業力。

 

事實上,我們的環境把錯誤的習慣與認知交給我們,我們正承擔只有行為而沒有思考的後果,我們已經在承擔慾望過盛的後果,我們一直在承擔不尊重其他動物的後果。去年日本311大地震引起超級大海嘯,如果我們還不太健忘的話,那些會讓我們極度驚恐的畫面給了我們哪些啟示?這一切生態浩劫是否可以把源頭指向人累控制動物生息的所有面相?事實上人類是想通這些道理的,只是比例有多少而已,只是覺悟的力道經常抵擋不了利益分贓的共犯結構,只是想改變的念頭總是被強烈的慾望所挾持。話題必須回到穢氣與業力上面,或者直接回到自己身體的味道上面,把範圍縮小一點,回到嘴巴所吐出來的味道上面,光是口臭,就是一種反射動物失去尊嚴的傷痛,光是這一點點不好聞的味道,我們的業力已經數不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