棒球場上的焦點是站在球場正中央的投手,演唱會的焦點是站在台上高歌的藝人,演講場合的焦點是站在講台口沫橫飛的講者,這三種角色的共同特色是一個人捕捉所有觀眾的注意力,而且演出的精彩程度由表演者的專注程度所決定。面對幾萬名球迷的加油助陣或者喝倒彩,投手沒有機會意識到他周遭的吵雜聲;有實力辦演唱會的歌手,在演唱會進行的過程,也沒有情緒去關注台下的特定觀眾;專注在演說一個主題的演講者,不應該被台下的回應或走動所影響,他的思考必須聚焦在演講內容,否則容易出現恍神而無法一氣呵成。

 

一個投球,一個唱歌,一個講話,相同之處都在表演,屬於專業領域不容易任意被取代的演出。想像一位主控全場的先發投手,他的思考力必須集中在打者的習性與對方的戰術,同時專注在捕手的配球與教練的暗號,他的專注力則必須投注在手上的握球與捕手的手套,可能兩三個小時的時間內,呼吸與情緒的節奏都要調整到比賽中的頻率。「神馳」兩個字用來形容此種境界,是專注、陶醉加上神遊的等級,聽說張惠妹在中國一度讓現場五萬人如癡如醉,席琳迪翁在賭城一連幾個月的駐唱,請她們回憶,如果不是進入神馳,何來完美的歌聲與口碑?相較於投球和演唱,演講似乎沒有其複雜的要件,可是根據自己的經驗,要達到完美的效果,演說者依然得在演講中神馳。

 

曾經在錄音室欣賞音樂製作人做唱片,對製作人來說,通常歌手配唱的時候是一種情緒,錄完之後混音又是另一種情緒,我觀賞過幾位製作人陶醉的神情,戴著耳機,在自己創造出的音樂情境中遨遊,在在令我體會,藝術與無中生有都是美好的享受。寫歌的創作人應該最能體會這種快樂,音樂製作人黃國倫多次提到他寫「我願意」的心路歷程,當談到王菲把他的創作唱活的那一霎那,他的嘴角一定露出充滿成就感的喜悅,不小心他可能又神遊了。藝術創作的種類繁多,藝術家都在神馳後而作品產生,除了音樂創作,畫家最擅長經營神馳,所有藝術家的創作巔峰都是神馳境界收放自如最得心應手的階段。

 

我不是職業演說家,卻也在經常性的受邀演說中體驗與成長,靈感好的狀況不經意妙語如珠,氣氛好的時候表達流暢,我在偶然之中貫通,原來一上台就在表演,原來演說就如同扮演藝人,演講者神馳,聽眾也神遊,演講者閃神,聽眾反而留意到自己的存在。我從不害怕孤獨,因為一本好書就可以讓我入神,熟悉文字創作的生活之後,經常性體驗神馳,可能是一個小時的靈感滿載,可能是三個小時的忘我境界,可能是一整週的閉關享受。總之,駕馭神馳是一種無上的快樂,體驗神馳是人生必要的進階,記著,神馳中沒有意識,好比開戰鬥機或賽車手的專注,使命必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