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過「無奸不商」,對於「奸」這個字的體會一直沒有很到位,因為「生意」不一定等於「行銷」,拿錢出來的人心裡在想什麼,風險和獲利之間似乎可以維持平衡,理論上還是必須大幅度偏向獲利。觀察投資者的言行,我發現他們可以賺那麼多錢,除了具備一定的特質,他們都不是傻瓜。我沒有能力把大老闆的特質描繪出來,除了還沒有完全搞懂,寫了也不盡然正確,我想眼光獨特很重要,看準標的物的敏銳度和堅持力也很重要,還有一部分是很容易得罪人的觀察,關於情義的把持和捨棄。他們在開出價碼挖角的時候,以及翻臉不認人的時候,怎麼會是完全不一樣的臉孔?

 

大聯盟的生態實質反應「情義」和「利益」之間的取捨,對於我這種棒球癡來說,說出這種醜陋的文化並不會令自己太舒服,可是畢竟故事一直重演,都是在商言商的溝通與妥協,很少有令人激賞的原則與堅持。幾支球隊搶一個球員的劇本每年都要上演,而且是好幾套,檯面上的虛假和檯面下的較勁組裝成生意的獲利本質。最後當然只有一個贏家,可是贏家卻不一定通吃,在棒球場上,還有表現好壞和有沒有受傷等變數,一旦不幸情況不符合預期,超出可以忍受的範圍,最後被放在讓渡的名單中,你永遠只能看到老闆的背影,最多是鼓勵與遺憾的傳話。

 

在我個人的人生旅途,把標準降低,實際接觸過的奸商還不算少,就是那種空氣中到處瀰漫著銅臭味與豪氣的地方,講話的口氣中,世界的繁盛某部份和他們有關。如果你不可能和他有生意往來,就只有如雷貫耳的聽他臭屁,如果你是他中意的人才,是他考慮收編的對象,如果你具備他可以好好利用的專業,你就等著接招,因為他會送出很大很大的大餅。通常大餅是你吃不下的大小,如果你還沒真正看到這塊餅,夢已經編織得很大,基本上你已經上當。除非事情的發展的確是雙贏,利用價值也沒有消失,雙方的合作關係可以繼續維持一陣子,一直到老天爺看這齣爛戲看不下去為止。

 

我把決定權交給老天爺,主要是因為我們看不到的人心只有天看得到,誰習慣挑夜路走,也只有老天爺會知道。把天和人心串連在一起的就是「自然法則」,會脫離軌道的只有人的心,不在基調上走,線的另一頭一定感受得到,生意做很大的人一旦脫軌,他的內心不會安穩,失敗的往往是家庭和心靈。如果老闆待你不薄,你也從來沒有跳槽的念頭,可是就是有程咬金殺出來喊價,年輕的時候我心動,雖然我不一定會行動。如今自己有穩健的人生觀,要留我不容易,要挖我更不容易,我只要看眼神就知道你沒誠意,我只要聽口氣就知道你膨風,這種生意調調,我還有一種解讀:為什麼你們學不會尊重別人?

 

利益很棒,其實我也很需要,可是有些錢賺了會心虛,有些念頭多了身上會長蛆。人生路上看懂一件事,絕對不會看錯,沒有情義,就沒有利益,我重視情義,勝過不自量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