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仇人嗎?我告訴你,理論上我有,只是記憶存在,仇恨卻已消弭,年紀一大把,我們總有機會理解,活在仇恨中,只是增添自己的痛苦和無趣。牙醫師好友周世永從服兵役和我熟識至今,他和我一個共同性格,總是朋友至上,也總是在交情的誘惑中苦嘗被騙的傷痛,也因此,成就不是沒有,能力也不算太差,財務上總是無法對等。最近去看牙,簡短閒聊中又是聽到他樂觀的遺憾,原來又被同行給騙了,面對共同的無奈,我也只能苦笑以對,預官役六個死黨肯定只剩我和周醫師未臻財富自由的境界,在慘淡經營人脈的辛苦路上,我們理論上有很多仇人,都是一些不懷好意的,可是偏偏在性格上從不樹敵,只有傷痕累累的記憶。

 

你有被告的經驗嗎?說實話,我有,這是非常不愉快的回憶,可是還有仇恨嗎?實際上完全煙消雲散。我知道告我的人有她不得已的苦衷,可是她明知我無辜,卻執意要對博公堂,除了一位心懷不軌的律師在一旁鼓吹,剩下的就是一時跳脫不開的人性掙扎。過程中很痛苦、很煎熬,因為被當作罪犯的感覺是相當糟糕的,只是我有機會站在過去的情誼去舒緩仇恨,我有機會站在對方立場去思考人性不得已的權宜,最後是法官還給我清白,證據不足,不起訴。事情結束了嗎?沒有,因為對方繼續上訴,不高興也得繼續面對和理解,最後法院駁回了上訴,確認這是一場無理取鬧的控訴。

 

你知道這是反咬對方一口的機會嗎?至少也得要回律師的訴訟費吧?就是因為瞭解對方,知道她們有太多為難之處,我沒有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。「何苦樹立敵人」會是對自己的提醒,「得饒人處且饒人」就是面對不愉快的處理原則。四年前我裝修房子,熬不過女設計師朋友的盛情,我一口氣想把房子整理到完美,做完之後才知對方是個大外行,施工品質糟糕到無法領教,房子漏水狀況比以往更為嚴重,新的地板半年後就完全變色。結果設計師完全不願意負責,我知道這個人不再是我的朋友,可是打官司不是我的選項,告別人不是我所願,還是得饒人處何苦為難,我把痛苦留給自己,我放過她了。

 

我只是個小人物,我也不知這算不算有大量,可是為何政治人物總是要在小事上面大動肝火?平心而論,檢察官起訴當年的市長只是執行他的職責,獲判無罪就應該皆大歡喜,結果是全國位階最高的人去告一個小檢察官,不看結果,民眾觀感已經不佳,結果不起訴之後,理應擁有最大格局的人卻動作不斷,不論官方怎麼解釋,追殺的印象是事實,殺雞儆猴的意味十分明顯,對於其他不法情事有太多包袱也很明確。政治當然有太多面相不是我們可以理解,可是做人的態度應無關政不政治,人的心胸格局應該無關哪個領域,蓋棺才論定,這一件事到時候會怎寫?趁現在有機會,得饒人處何苦為難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