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末外出開會,不確定將耗掉多少時間,所以我選擇不開車,回程我選擇直接搭公車。一上車就看到一位年輕力壯的男士坐在博愛座上,中途有位老太太上車,她的身高根本搆不到上面的拉環,車上已經有點擁擠,眼前的焦點畫面就是老人家站著,而年輕人坐著。我有點不耐煩,有股衝動想直接上前糾正,動績和勇氣都還不夠明確時,老太太下車了,因此路見不平的事情暫時排除,在成功路接近內湖的某站,這位仁兄起身準備下車,我在車上目睹他下車後的背影,此時內心一陣涼意,還好我來不及怒斥他的自私,因為這是一位殘障人士,他的左手和左腳都是類似小兒麻痺的萎縮,走路根本就是不方便。

 

有那麼一刻,心裡是那麼理直氣壯的篤定,可是堅持了什麼?是對的事情嗎?是正確的主張嗎?這不就是我們不時要看到的「主觀」,這不就是動不動就橫豎在我們周遭的「立場」,這不就是很輕易就口沫橫飛的「堅持」。有時候真想想,我們有聽到別人說出真正緣由嗎?我們願意花時間聆聽別人解釋嗎?我們經常不分青紅皂白就指責別人的不是嗎?我們經常任由主觀來認定別人的企圖嗎?我們是否犯了不看證據就直接預言別人有罪的過失?我們是否經常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?我們是否任由自己的主觀立場來主導莫名的對峙?如果我上前糾正沒有犯錯的無辜行為,如果我的正直最後被解讀成為衝動,如果我的主觀最終被界定成無聊,當然最後就剩下沒有求證後的尷尬和孤立。

 

如果這是執法者的行為,結果不是冤獄就是誤判;如果這是科學家的習性,結果不是發表錯誤的學說,就是提出遲早會被推翻的假設。可是在日常生活中,幾乎時時刻刻都有主觀的存在,幾乎各個場合都是自我立場的守護,朋友突然來電,你猜他另有目的;朋友約你聊天,你問他在做那一家;朋友約你聽演講,你問他是不是直銷場子;朋友問你好不好,你心裡卻提醒他不要假惺惺;朋友建議你重視健康和環保,你確定他以虛假的包裝賣東西;朋友只是近視沒看到你,你已經堅持他對你不爽;朋友沒能答應一同爬山,你就放話說他見色忘友;朋友臨時爽約不克前來,你心裡頭幾乎底定這個朋友到此為止。

 

人很聰明,想像力很豐富,立場經常又遙控了思考,習慣又經常主導了觀點,認知最終駕馭了真相,最後總是主觀經營出原來可以避免的衝突。在這一條不斷有爭議也不停有喜樂的人生道路,我們時而客觀,又不時主觀;我們偶而被動,也不時要採取主動;我們經常被人誤解,我們也不時要誤會別人;我們偶而有口說不清,我們也不時得理不饒人。最後的經驗法則就是以客觀的態度面臨一切,聽過、看過、瞭解過、求證過,主觀才是最終站出來的裁決者,這是最成熟的判斷,問心無愧的決斷。

 

客觀的態度是終生的學習,沒有人精通,也沒有人學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