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句廣告詞說道:「有一分證據,說一分話」,這句話背後的支撐點就是科學,科學講究求證,科學需要做實驗,科學除了要有理論,還需要具體的實證。學科學的人堅持學說必須經過反覆驗證,否則只能稱之為假設,否則只是單方論述;學科學的人在設定好的框框待久了,絕對不會相信未經實驗證實的理論,在堅守的框架牢固之後,還找來法律幫忙背書,聲明所有未經科學證實的都有違法嫌疑。透過教育與社會薰陶,各種框框順利裝在民眾腦中,最後是不學科學的人篤信科學,反而研究科學的人開始懷疑科學,愈瞭解科學的人愈不相信科學。

 

小時候聽搖滾樂,演唱者聲嘶力竭,長輩問道:「這是音樂嗎?」,因為那種唱法跨越了他們所認知的音樂框框;長大以後適應西方搖滾樂,突然出現一種用講話的音樂型態,市場上稱之為饒舌,我也一度質疑:「這是音樂嗎?」。原來框框都是人類自己設限,我們生活的空間叫做自然,自然有其無限大的邊際,我們習慣定義名詞,然後規定什麼才是什麼,脫離規定的範圍就不是什麼,一旦無法限制其存在,就在對方名稱前冠上「另類」或「地下」,暗示人家不夠正規,血統不夠純正。

 

我們所熟悉的古典音樂一度應該就是當代音樂的主流,每個時代都分音樂派別,最後被我們外行的這一代直接整合為一種,就叫做「古典」;就當我們這一代都已經跟著子女哼著周杰倫的「夜曲」時,早該體會到音樂一直不斷在經歷整合和質變,你沒有道理繼續堅持聽什麼音樂才算正統,你更沒有立場用「吵死了」來形容別人聽了神遊的歌曲。只是音樂有雅量,那科學呢?科學還需要堅守那條得經過眼見為憑的實驗法則?基於人道考量而不能做人體實驗的藥物呢?當安慰劑效應勝過藥效時,到底科學該支持那一方呢?

 

我學科學,也堅持謹守科學,可是我的科學已經和民眾所相信的科學大相逕庭,民眾認為醫學才是正統科學,可是我的良知很清楚的告訴我,那是一門絕頂荒唐與錯誤的科學。當荒謬的科學擁有絕對多數的信徒,有些人又同時是虔誠的宗教信徒,信仰當然不限宗教,所以我確定信仰可以修正,我相信信仰是可能有很大的瑕疵的,信仰是可以完全沒有根基的。如果你相信另一個空間的存在,如果你堅信神可以賦予你力量,如果你會到廟裡拿香拜佛,你必須承認你所篤信的科學尚未給予這一切實驗證據,可以回頭想想有些科學性的執著似乎已經不太站得住腳?

 

讀過《秘密》嗎?相信《吸引力法則》嗎?你相信《與神對話》的真實性嗎?你相信有靈媒協助警方破案嗎?你相信身體完全不需要任何藥物嗎?我講的都缺乏科學根據,可是如果這才是真正的科學呢?如果心想事成才是科學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