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本定名為「我比別人還認真」的翻譯書,談的是比「天賦」還要重要的元素,就是「練習」,而且是持續不斷的練習。看到運動員的成就,反應到他們不為人知的辛勞;看到音樂人的表現,譬如說鋼琴手的不凡琴藝,譬如說歌手在演唱會上的一夫當關,看不到的還是他們花了多少時間苦練。「一萬個小時」是《喚醒心中的領導者》一書所提出的數據,頂尖的科學家、優秀的高爾夫球選手、天才型的藝術家等,都是一萬個小時所生產出來的「奇葩」。用一個成語形容,叫做「爐火純青」,用更精準的時間單位表示,要比別人還傑出的必要條件,就是經過十年的苦練,這是你不得不熟悉的「十年法則」。

 

蔡依林是最典型的案例,她的唱腔在專業音樂人眼中只是「平平」,何以她今天能夠擁有如此傲人的成就?答案就是苦練,往回看她從入行到今天的名利雙收,是不是已經超過十年的淬練?郭泓志也是一個很棒的實例,光是看他的身材,誰會相信他可以在大聯盟佔有一席之地?如果少掉失敗的督促,如果沒有多次受傷的教訓,如果不是他那不屈不撓的性格,他如何能夠練出今日的球技?這一條艱辛路,不要懷疑,又是一個「十年法則」的最佳驗證。所以,你有沒有在一件事情上努力經營十年了?我說經營,因為不能是應付,也不是指換了好幾家公司的上班經驗,是在辛苦中享受快樂汗水的那種境界。

 

人生的「十年」沒有太多,「十年法則」最好不要等到七十歲才體悟;六十歲不算太晚,可是會有點欲振乏力;五十歲是不錯的關卡,畢竟心智已經夠成熟,可是就人生的刻度研判,依然是遲來的振奮;我會蠻建議四十歲的覺悟,畢竟人生經驗多已經足夠,選擇的準確性不致於偏離自己的性向,而且能夠在五十歲準確到達人生的高峰,是令人稱羨的生涯規劃。可是在平均數之餘,或許可以期待來一些意外的驚喜,二十歲和三十歲都是可以重點栽培的特殊狀況,從二十歲開始進行的「十年法則」應該是異數,像是前面舉出的蔡和郭,如果二十歲就有明確的人生方向,三十歲當然成就已經不凡。

 

眼前的社會有一種無法丈量的疲態,根源是貧富不均,問題的核心是不公平的財富結構,貪婪造就了投機的氾濫,下一代幾乎可以說完全沒有競爭的機會,如果只能寄望遺產,如果只好投靠僥倖與投機,競爭力當然一代不如一代。我的看法,年輕人的機會就在「十年法則」,也就是趁年輕鎖定人生職志,訂出屬於自己的「十年計畫」,透過專注與時間單位來成就社會價值所無力供應的目標。聽起來抽象,其實不然,簡單說,就是捨棄過於短暫的目標和好處,願意用時間成本來換取熟練和成熟的人格,把自己的專業角色扮演好,自己把自己領導好,如此,可以創造出自己異於他人的價值,在下一波財富結構大汰換的洗刷中,不但不會被淘汰,而且屹立不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