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聲明,文章標題不是真的,只是我的論述基礎。生命有定調的內容,也存在改變的契機,可以接受命運安排,也可以自行撰述生命道路。

本文的撰寫靈感在我和偉期深談的時候出現,是偉期提出他的想法,是他的觀察和對照,我們談話的時候是偉期母親告別式的隔天晚上。

偉期母親在大年初一病逝台大醫院,從診斷乳癌到辭世差三個月兩年,堅信自律養生的偉期感受不可能不強,清楚經歷也記載一段無情也無奈的陪病日子。

這一年多以來,偉期經常和我分享他母親接受治療的狀況,我們不是坐在公車站牌聊,就是在公車上聊,還有就是從除垢營開車回辦公室的路上。

我們所面對的故事劇本都是結果論,從我太太雲子到台南慧婷,然後最近有偉期親眼見證的版本,結果論很殘忍,可是我們也只能扮演事後諸葛。

偉期從對慧婷的印象反觀自己母親接受化療放療的情況,無奈或是糾結都只能放在心中,我們的共識是即使結果不美好,至少慧婷做對了一件事。

 

慧婷的家人當然主張慧婷必須接受治療,她的結果論直接反推就是如果接受治療的話,結果也許不是今天所要面對的局面。

不論我們的角色是家屬或朋友,承擔病痛的人必須是決定自己生死的人,可是民間的氛圍不是如此,家人總是干擾病人情緒的因素,家人也是影響病人做決定的因素。

病人有權利做決定嗎?一般情況都沒有,以偉期母親的個案,有阿姨的意見,也有弟弟的意見,不是偉期沒有意見,是這種意見根本不構成意見。

至於我的意見,也只能放在偉期心中冷藏,當初最中肯的建議就是陪媽媽去旅遊,在台灣走走,也出國走走,只顧開心和放鬆,讓身體去療癒。

附帶條件是病人忘掉自己有病,而且願意真正放輕鬆去度假,關鍵還是在病人的意念,回到現實就是會有難度。

過八十歲的人做化療,發生在我家,我會用生命阻擋這種決定,應該說在我的認知中,不管幾歲都沒有做化療的必要。

 

偉期母親好幾次不想繼續做治療,可是最後在哪種壓力下屈服,我們都知道,發號司令的人不是承受苦痛的人,這一點最令人痛恨。

結果是折騰了一年多,折騰病人也折磨孩子,類似的劇本一再重複上演,沒有人阻擋得了,因為大家都不願意好好學養生,只願意養醫生。

偉期想起慧婷的最後那一個月,除了些微咳嗽外,氣色很好,兩個月前在奇美博物館草地主持戶外活動,她完全看不出來身體有異樣。

慧婷在認識自律養生之前確診乳癌,她第一時間就決定不接受醫療的任何治療方式,因為在她從事保險所見證的個案中,她心中有屬於自己的定見。

陪我在台南告別式現場的都見證慧婷同事責怪我那一幕,那就是典型的結果論,因為不好的結果就是走錯路,因為不滿意的結果就必須找人負責。

慧婷的同事和家人真正忽略的,是慧婷的承擔,在慧婷的圖像中,身體之道是唯一有機會還她健康的路,結果好壞,她都願意承擔。

 

慧婷進醫院三天,雲子進醫院一星期,最後的搶救一樣是痛苦,這兩位勇敢的女性沒有任何的懼怕,是不捨她們承受痛苦的人擔心害怕。

我當然也曾經思考,如果不送她去醫院,結果會怎樣?這種不會有答案的念頭很快就被自己澆熄,不論怎麼決定,雲子家人責怪我的聲音都不會減少。

我母親辭世後,她託夢給我阿姨,說本子上有她名字,是她的時間已到。這段記憶為我這篇文章定標,雲子62,慧婷42,偉期母親82,她們都沒有立遺囑,因為都沒預料人生的盡頭已到。

我不曾見過偉期母親,只有一次線上初階,在電腦鏡頭看到那麼一下,在告別式現場看著她年輕時的照片,偉期母親長相賢淑,就是我們那個年代很典型的美女。

這些故事必須是很深的啟示,把養生簡化到一句話,就是每個人自己的承擔、自己的選擇、自己的人生、自己的苦痛、自己的壽命、自己的責任。

可是,如果那一天真的早已設定,更要珍惜有限的人生歲月,從珍惜人身法船的基礎去定義並且創造生命的價值。

 

三位女性的故事我多少有深入,她們都是不怕苦難的典範,她們是令人懷念的女戰士。

 

(畫面是我目送雲子進病房的最後一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