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日的醫療文明帶動之下,應該很少人沒有碰過藥物,吃藥是一種當今社會很基本的認知,靠藥物維繫健康似乎存在一種無可取代的重要性。吃藥不吃藥是誰可以決定的?就專業性考量,甚至法律保障權限,只有醫生,只是專業的醫護人員有資格決定。

某些狀況的確有吃藥的迫切性,譬如細菌性敗血症,譬如手術前後避免非必要的感染。可是這些預估只佔了用藥比例的5%,不是非得用藥不可,卻使用藥物的機率相當的高,這部分可以推估慢性病使用藥物的氾濫。

這是一件無法追蹤責任的議題,這些化學合成物質被大量傾倒在人體內部,美其名治療,實際上製造更多病痛,造成文明人的身上處處是藥物的蹤跡。如果藥物是毒,如果藥物經證明會留在人體內干擾健康,那麼我們難道不應該審慎思考服用每一顆藥物的必要性?

其實真正決定吃藥與否的人是求診的人,醫療資源浪費來自於求醫之後而不服藥,代表民眾憑感覺吃藥,同時也害怕吃藥,至於求診的目的除了尋求安全感外,只是一種習慣。

你應該改變自己的求醫習性,因為醫療不等同健康,因為醫療和健康就是魚與熊掌,絕對無法兼得。至於藥物,尤其是西藥,能不吃就不要吃,學習沒有醫療介入的養生之道比較實在。